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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1-04 00:00:00

为支持品牌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本月起,新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开始施行,需要用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可以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企业即可办理借贷款手续。据了解,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对申请登记材料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出质人与质权人即可办理借贷款手续。□实习记者 张 楠


延伸阅读


有意申请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需要准备、提交七类材料:


一是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二是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是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四是直接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五是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六是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交;七是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商标局将不予登记:


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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