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信德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商标展示      商标知识      服务范围      服务流程      人才招聘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请直接点击左边导航进行访问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商标知识
  专利知识
  版权知识
 
 
您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商标知识
发布日期:2012-03-30 00:00:00

四、避风港规则在我国网络交易商标侵权中的具体适用
 
我国在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领域能够适用以“通知­—删除”为核心的避风港规则。商标权利人承担商标的侵权监管义务,同时,ISP有部分的审核义务。ISP应当采取商家注册身份认定、建立过滤商标材料模式或反馈系统来防止一般侵权行为的发生。如果商标侵权是显而易见的或具体知道的。则ISP在立即删除信息的同时,通知侵权人并提供商标人的电子邮件地址。若侵权人认为其所售货物商标不构成侵权行为,则应向权利人证明产品合法以重新上架。
 笔者对于避风港规则在网络交易平台的适用的完善提出以下建议:1、ISP的登记系统:在买家注册时对买家的许可销售证明等文件进行登记、备案;2、建立交易过程中的反馈系统:用户可通过参与交易、互相反馈来形成对ISP可见的初步鉴定买家侵权行为的证据;3、对产业内部规范进行立法调整,包括通知、删除内容和ISP审核范围的规定。4、建立起间接侵权责任及引诱侵权规则的一般性条款,与ISP的避风港条款形成“一般条款=具体类型”的立法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 备案号: 冀ICP备 09031700号
石家庄商标注册 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大街18号 乐模大厦北楼1603室(市一中对面) 电话:0311-89614157 传真:0311-89614057 手机:150321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