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信德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商标展示      商标知识      服务范围      服务流程      人才招聘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请直接点击左边导航进行访问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商标知识
  专利知识
  版权知识
 
 
您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商标知识
发布日期:2009-04-17 00:00:00

1988年6月3日,国家工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联合发出《关于技术引进合同中涉及商标使用问题的通知》。
    1988年9月15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发出《实施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8年10月4日,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生效,正式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1988年11月21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发出《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计算方法的通知》。
    1988年12月16日,商品分类采用商品国际分类的转换工作基本顺利完成。
    1989年2月20日,我国决定接受韩国企业向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
    1989年12月4日,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保护第七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会徽、吉祥物标志和名称的通知》。
    1990年4月15日~19日,全国商标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1990年5月11日,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直接收缴商标规费的通知》,决定1990年7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直接收缴商标规费。
    1990年5月18日,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大力加强企业商标工作的通知》。
    1990年5月18日,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对我国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
    1990年5月23日,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 推行商标代理制的通知》。
    1990年6月13日,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解决工贸双方注册同一商标问题的意见》。
    1990年6月18日,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商标工作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1990年7月20日,国家工商局发出《关于成立中国商标事务所的通知》。
    1990年8月8日,国家工商局发布《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自10月10日起执行。
    1990年11月19日,国家工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擅自持他人商标在国外注册的通知》。
    1991年1月3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发出《关于协助做好“首届中国驰名商标?部分商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1991年1月9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发出《关于征求对〈商标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函》。
                                                           (商标宝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 备案号: 冀ICP备 09031700号
石家庄商标注册 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大街18号 乐模大厦北楼1603室(市一中对面) 电话:0311-89614157 传真:0311-89614057 手机:150321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