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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17 00:00:00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就有了商标,更早可追溯到秦汉、战国时代。那时印章就是在商品交流时用作凭信的,如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封泥”(是将货物捆扎好,在绳结上用泥封上,捺上印章)。正如现代的火漆印固封手续一样,“封泥”上面刻有“?侯家丞”字样。
    战国(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时期的陶器上也有印记。这些印章、印记即是我国商标产生的雏形。后来人们又常常使用商品生产者的姓名及产地等等。南北朝后期(公元556年~580年)以陶器工匠“郭彦”署名的土定(粗质陶器)商标就是一例。
    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供需关系不断扩大,同一行业的商品逐渐增多,一些作坊、行铺相继设立和兴起,产品上作坊、行铺的标记随之出现,商标也逐渐发展成广告式的文图并茂的形式。
    北宋(公元960年~1127年)时期湖州、杭州等地生产的铜镜上,就有“湖州真石家念二叔照子”和“湖州真正石念二叔照子”等印记,以声明自己的产品不是冒牌货。
    南宋、元、明、清时期,我国商标没有明显发展。直到鸦片战争(公元1840年)帝国主义入侵,商船跟着炮舰运来大批洋货,商标也逐渐有了变化。
    当时日本的“仁丹”商标和英国英美烟草公司“强盗”(后改为老刀牌)香烟商标比较盛行,在当时也算是比较完美的商标了。之后,有龙、凤、狮、象、寿星等图案的商标相继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五四”运动前后,曾出现过一批好的商标,如三友实业社的“三角”等。
    新中国成立,商标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它不仅仅是用于区别不同商品的标记,而且开始向国际化发展,如“吉星”“思菲”等就是比较完美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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