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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21 00:00:00

    
   
因生产“英雄”牌自来水笔而为国人熟知的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雄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东莞11家商场告上法庭,向每个商家索赔10万元。

  据介绍,去年年底,英雄公司发现,东莞多家商场销售假冒“英雄”商标的自来水笔,于是将东莞的11家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且各赔偿人民币10万元。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派克公司和PUMA公司都有打假的先例,所以调解工作比较顺利。在英雄公司提起诉讼后半个月,已经有两家商场与英雄公司和解,各向英雄公司赔偿21500元。

  但仍然有部分商场“无法认同仅仅销售几支钢笔就要赔偿数万元”,这部分商场将继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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